第24章
傅景琛命人把她丢进乱葬岗,任由野狗咬断染血的白骨。 回到桃园,看着粉色的桃花。 傅景琛忍不住想,如果当初他查明真相,此时他和白芷的孩子,应该会遍地跑了吧。 现在他去死,能遇上白芷吗? 白芷会在三生石畔,等自己吗? 傅景琛不知,他又一次宿醉过去。 只有醉了,他才能见到白芷,恳求白芷原谅。 而千里之外的江南水乡,在一大片桃林下,有一个怀中抱着小狸奴的女子。 她正是,被断定死亡的白芷。 8 当初,白芷被丢进枯井里等死。 在傅景琛娶秋月那天,她以为自己大限将至。 以为是父皇和娘亲来接她,实则是听闻公主消息,赶来的春花。 春花是苗疆人,懂一些巫蛊之术。 不然,当年也不能从秋月手中活下来。 可她还是来晚了。 看着自己悉心照顾的公主,被开膛破肚马上要死,她真恨不得杀了那对狗男女。 所以,她做了一个局。 让傅景琛和秋月以为,白芷死了。 而她则挑明所有真相,在愤怒的傅景琛惩戒秋月时,带着白芷离开。 当晚,她便带着公主乘舟南下,来到江南水乡。 所以傅景琛翻遍了京城,也找不到消失的两人。 怕公主太过痛楚,她给公主中了一个失忆蛊,让公主忘记所有的不快。 忘记被秋月折辱的种种。 忘记眼瞎的男人。 忘记一切,只留下美好的记忆。 也幸亏她懂巫蛊之术,才能及时解了公主体内的毒。 公主身体康复,也能说话。 可惜,公主肚腹上的疤消不掉,也依旧终身不孕。 不过,好在,还活着。 此时的春花,仔细给白芷梳妆,“小姐,今日戴桃花簪可好?” 我点点头,任由春花给我戴上粉色的桃花簪。 “小姐真美。” 揉着小狸奴,我说,“你呀,嘴上抹了蜜一样甜。还不知,会便宜了那个臭小子。” “奴婢才不嫁呢,我可要永远和小姐在一起。” 推开贫嘴的春花,我拢了拢怀中的小狸奴。 这几年发生了什么,全都不记得。 春花说,我生了一场大病,好不容易恢复健康,却丢失了一部分记忆。 她说,我们是逃难来到江南的。 还说沿途不小心遇到山匪,她脸上被划伤,而我肚子上被划了一个大口子。 说要不是上天垂怜,我们主仆就一命归西。 江南水乡真好,看着远处的一片桃林,和怀中的白色小狸奴,我笑了笑。 “你主子虽然是孤家寡人,可不喜欢女色。等你主子赚钱了,给你攒嫁妆。” 不记得,便不记得吧。 我能忘记的,理应不是重要之事。 可每每入夜,我都会做一个怪异的梦。 总会梦到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子,他头戴簪花跨马游街,好似是个状元郎。 还真是南柯一梦。 我一个贫困潦倒的孤女,怎么会和状元郎扯上关系呢? 人光鲜亮丽,又怎么会看上我这个有残不孕之人。 “小姐,今日有桃花宴,我们去摆摊吧。” 我放下小狸奴,和春花带着雕刻好的木头小狸奴,赶去桃花宴。 人多热闹,我雕刻的小狸奴卖了好几个。 两个时辰后,只剩下一个有点瑕疵的小狸奴。 罢了,因为染了血,确实不好卖。 那就拿回去逗淘淘玩吧。 我准备收起木雕,一个修长的大手拿起小狸奴,“多少钱,我要了。” 抬头看来人,一头银发,莫非不是本国人? 我笑着说,“二十文。” 二十文,够我和春花三天的饭钱。 能卖出去,也是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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